安全目标责任书

时间:2024-07-20 12:41:07
安全目标责任书(15篇)

安全目标责任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责任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责任书是写明责任,明确应该承担的任务的文书。你所接触过的责任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目标责任书1

为进一步搞好我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岑溪市人民政府要求,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死亡重伤事故为;

2、重大设备事故为;

3、重大爆炸事故为;

4、重大以上生产事故隐患查出率为1;

5、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

6、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持证率达1。

二、目标管理

1、各厂(矿)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车间的责任人(业主)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2、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劳动法》规定,抓好企业(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全体员工办理有关安全责任保险。

3、各厂矿企业制订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应急救援系统和事故应急处理中心。

4、各厂(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符合《安全生产法》规定。要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和检查从业人员按操作规程从事生产,违反规程的要严肃处理。

5、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定期或不定期邀请上级安全、公安等部门到各单位(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讲座,提高安全意识。

6、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签订后,应立即把安全生产目标分解下达到车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把安全监管责任量化到人,并制定切实可行措施,定期检查、督促落实。

7、应做好安全生产的'自查工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每年至少4次,同时要主动接受镇安全生产督查组的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8、各厂(矿)企业应积极配合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下发的安全整改意见书,各厂(矿)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实施整改,对不实施整改的,其发生事故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企业承担。

9、应坚持汇报制度。做到每个月(每个双月的28日)要把本单位及属下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情况和安全检查整改等情况及时向镇安全生产办公室汇报。

10、发生安全事故时企业业主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事故及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事故。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目标责任书2

(一)学校要高度重视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制定车辆管理和安全行车制度,并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行车安全,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对驾驶人员要加强日常的安全行车教育,自觉和遵守交通法规。

①严禁上路抢道,严禁超速行驶、严禁强行超车,对车辆采取合理避让。车辆上路前要完备车辆上路运营的各种必须手续和文件(如驾驶证、牌照、车辆保险、车辆完税证明、司机的驾驶证)。

②严禁非专业司机驾驶车辆(特别是学校领导)。

③不得私自开车外出、不得酒后开车、不得擅自将所驾车辆交给非驾驶员驾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车辆应保证本学校的工作需要,不得用于私人活动,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外借。车辆离开临夏到其他县、市,须报县教育局同意后方可离开。

(四)各级各类学校严禁租用和使用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已到报废期限的客车。

(五)政府部门批准的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证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计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且不能超载运行。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驾驶人驾驶校车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学校要定期对校车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切实增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六)各级各类学校没有政府部门以正式手续批准的车辆一律停止运行。否则,若发生交通事故由校长承担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校长的刑事责任。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区、责任学校各一份。

领导机构:先锋学区

负责人:XX

责任学校:XX

负责人:XX

责任学校:XX

负责人:XX

责任学校:XX

负责人:XX

责任学校:XX

负责人:XX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

安全目标责任书3

为了促进各中小学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维护稳定大局,确保教学秩序良好,根据上级《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精神,按照市教育局与中心学校签订的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的内容与要求,结合教育实际,制订本责任书,由中心学校与各中小学签订。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警钟长鸣”的安全意识,全面贯彻“维护稳定,确保安全,促进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为重点,以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主线,强化学校安全责任意识,加大安全保卫力度,提高治安防范能力,杜绝各类意外事故发生,保护广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组织领导

1、各中小学为中心学校二级治安责任区。中小学校长为责任区第一治安责任人,对本责任区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负具体抓落实的责任。

2、各中小学校长应将综合治理和学校安全工作列入年度计划,纳入工作议事和行动日程,组织制订各实施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做到把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工作同教学工作一道统筹安排部署,实行定期考核。

3、健全领导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完善工作制度,做到组织、人员、责任三落实。对校园内影响稳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渠道畅通,控防措施得力,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工作目标

1、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各自学校一方平安。

2、确保学校实现“六无”的工作目标,即:无刑事案件,无突发性意外安全事故,无饮食安全隐患,无体罚学生事件,无因调解不力、处置不当酿成影响全市的事件和民转刑案件,无 ……此处隐藏9708个字……防患意识,加强路队纪律和管理等。坚持护送学生路队,确保路队学生路途中无安全事故发生,凡因工作不负责任,或安全工作不到位造成学生放学途中伤亡事故,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xxx路队:xxx

  签字:xxx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目标责任书14

为认真做好我公司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强化"没有不可预防的事故"的安全理念,促进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提高我公司总体安全生产水平,确保我公司全年安全生产。安全经理与安全科长特签定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科长责任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环保工作。

2、按公司要求及时制定、修订部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工作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处的安全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科学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上报安全经理;对公司级安全检查出的隐患要按照要求认真进行整改。

4、积极参加我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培训教育活动。

5、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进行处理。

7、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根据生产情况,掌握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完**全经理安排布置的临时性安全工作。

二、安全生产目标

.死亡事故为零。

2.责任事故率不高于0. 2次车。

3.责任事故伤人率不高于0.08人车。

4.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杜绝车辆自燃事故,杜绝机械事故的发生。

5.确保公司无"三超一疲劳"酒驾等违法行为。

6.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 00%

7.营运车辆及驾驶员证照审验率达到 00%

8.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 00%

9.节能减排工作有序开展,车辆尾气排放符合标准

0.乘客投诉率小于0.02%

.乘客满意率达到95%以上

2.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认真自评考核

三、考核办法

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四、奖惩办法

、凡当年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扣除其全年奖金,取消评选年度先进资格,通报全公司给予记过处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免去安全科长职务。

2、凡当年未发生各类安全责任的,评选为年度先进工作者,凡当年未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给予发放3000元奖金。

五、本责任书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期限一年。

甲方(安全经理)签字:

乙方(安全科长)签字:

安全目标责任书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的精神,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荥经县白家林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目标

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本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经营方针。

本矿生产经营必须遵守《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减少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矿负责人(法人)和经营管理人(矿长)对预防煤矿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二、安全生产管理

本矿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护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本矿的生产经营管理人(矿长)对本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一)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矿长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上述职责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矿长限期组织培训,并依法进行处罚。

(二)矿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本矿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停产,撤出作业人员,研究整改方案,直至整改合格。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存档。

矿长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矿长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矿长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从业人员依照本矿的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主管部门随时进行检查,发现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可以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矿长或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轮流带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

主管部门发现矿长未按规定带班下井的,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三、安全生产预防制度

本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治理和报告制度。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本矿矿长应当负责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停止生产,排除隐患。

煤矿企业未按照要求履行上述职责的,有国务院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情形之一仍进行生产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企业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予以关闭。

四、安全事故的控制

本矿建立起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落实。目标是: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

乡(镇) 矿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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